男子酒后騎車摔傷怪罪小狗 法院判決危險駕駛罪
2017-02-20 18:49:00 來源:騰訊大楚網(wǎng)

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的無奈人知,遇上胡攪蠻纏的酒鬼的痛想必大家也都懂。巴東一男子醉酒駕駛不慎將自己摔傷,居然怪罪到了狗的頭上,狗狗表示很委屈,為啥自己躺著也能中槍?

近日,該男子王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巴東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6年7月21日下午6時許,王某酒后駕駛一輛兩輪摩托車出行,當車輛行駛至同組村民譚某家門口時,其車輛撞向譚某家院壩邊的水泥樁,致使車輛倒地,王某手臂受傷。

王某認為是譚某飼養(yǎng)的狗驚嚇到了自己,所以自己車輛才會失去控制,這樣才撞到樁上,因而受傷。王某大發(fā)脾氣,譚某很是委屈,自己的狗沒招誰惹誰,為何要背如此“黑鍋”?明明是王某自己喝了酒不小心,還冤枉到了自己頭上。王某則不依不撓要譚某賠償自己的損失。兩人相持不下,最終發(fā)生爭執(zhí)。

譚某無奈之下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公安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對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jié)果顯示為187mg/100ml。隨后,辦案民警將王某帶至巴東縣公安局茶店子派出所抽取血樣,經(jīng)司法鑒定中心檢測,王某血液內(nèi)乙醇含量為205 mg/100ml,屬醉酒駕駛。

法院認為,王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王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坦白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酒后駕駛車輛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5mg/100ml,超過200mg/100ml,依法對其從重處罰。

據(jù)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柳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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