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荊楚網)消息(通訊員王廳、邵峰)犯罪團伙憑空捏造工程項目,對外發(fā)包,化名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收取工程保證金和好處費,詐騙金額60余萬元。近日,鄂州警方通過縝密偵查,成功打掉盤踞在梁子湖區(qū)實施合同詐騙的4名嫌疑人。
馮某是一施工隊的負責人,2015年底,馮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梁某,在梁某的介紹下,馮某從“劉某軍”處承接了鄂州某旅游有限公司的某項目一標段工程及公路土石方開挖工程。在與旅游有限公司簽訂了施工合同之后,馮某向“劉某軍”支付了15.8萬元的保證金及好處費。
“簽訂完合同后,幾個月過去了仍不見開工。”馮某回憶,在無法聯(lián)系上“劉某軍”、梁某后,他懷疑“劉某軍”拿錢跑路,所以向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區(qū)分局報案。
后梁子湖區(qū)分局經偵大隊在走訪相關職能部門后調查發(fā)現(xiàn),旅游有限公司手中的工程項目根本不存在。由于一時無法摸清“劉某軍”、梁某的真實身份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正在梁子湖區(qū)分局經偵大隊民警一籌莫展之際,重慶籍男子吳某前來報案,稱其也被“劉某軍”騙取工程保證金5萬元。
經偵大隊通過吳某提供的線索,很快查到了“劉某軍”的真實身份。2016年12月28日,在重慶警方的協(xié)助下,梁子湖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遠赴重慶將“劉某軍”抓獲歸案?!拔掖_實姓劉,但我把名改了。”“劉某軍”如實供述了其2015年4月至12月期間,伙同梁某、陳某在梁子湖區(qū)以“劉某軍”的名義與他人簽訂工程5份,收取保證金40余萬元的違法犯罪事實。
在查清“劉某軍”的真實身份后,大冶受害人談某報案稱其與另一個叫“劉某付”的人簽訂工程合同,繳納5萬元保證金,致工程無法按時開工。因警方無法核實 “劉某付”的真實身份,導致案件再度受阻。
通過對大量已經掌握合同詐騙犯罪的相關信息比對,經偵大隊民警分析“劉某付”極有可能就是曾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高某,通過偵查,民警認定“劉某付”就是化名與談某簽訂合同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這一重要信息。
2016年11月21日,梁子湖經偵大隊民警依法傳喚高某,面對確鑿證據,高某某如實供述其實施詐騙的違法行為。
劉某、高某到案后,民警隨即順藤摸瓜,又將夏某、陳某抓獲。四人供述合伙在2016年3月至10月期間,實施合同詐騙的行為。
2月27日,上述 4人已被警方移送至梁子湖人民檢察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