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0多刀刺死妻子只因疑其不忠 南京富家子殺妻案昨公開審理 圖文:是否故意殺人成庭審焦點
綜合人民網(wǎng)、中新社報道今年4月25日凌晨,南京西堤國際小區(qū)發(fā)生一起命案。“80后”富家子吉星鵬因懷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風發(fā)生口角,最后揮刀30多下刺死22歲的妻子,留下了出生僅100多天的寶寶(本報曾報道)。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庭上,受害人祁某的父母提出57萬元賠償,并堅持要求判吉星鵬死刑。但吉星鵬表示愿賠償,卻否認故意殺人。鑒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內(nèi)幕
死者生前日記曝光
丈夫家境殷實,妻子年輕漂亮,女兒健康可愛。在外人眼中,吉星鵬和祁某無疑是幸福的。可誰能想到,在這背后有諸多的傷心和不如意。祁某的父親日前拿出女兒日記本的復(fù)印件,記者摘錄幾則:
●“記錄下每天的行程,減少不必要的矛盾。2012.8.14”,“心情每天都不好,每天都在煩。不煩別的,只是煩別人為什么都過得那么快樂,我一點卻不開心,沒有幸福的感覺……”
●“越來越?jīng)]有意思了,全部都是謊言,習(xí)慣了欺騙,何苦要在意。早知他是這樣的人,何苦跟自己過不去呢!心都沒有知覺了,痛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庭上講述
講述殺妻過程
否認故意殺人
“你認為夫妻間最重要的是什么?”面對公訴人詢問,昨日坐在被告席上的吉星鵬只回答了四個字:“坦誠相待”。
法庭上,吉星鵬說,今年4月24日晚上8點到4月25日早上他喝了三場酒,4月25日早上7點才到家?;丶液螅推拮影l(fā)生爭執(zhí),并打了她兩耳光,隨后用刀將其砍倒。雖然吉星鵬當庭表示“所有的事我都認。”但他認為自己是自首的,所以不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
自稱兩人感情好
承認動手打過妻子
當檢察官詢問吉星鵬,如何看待事發(fā)前他和他妻子的關(guān)系時,他的回答是,“雖然我們有爭執(zhí),但感情很好,沒有實質(zhì)性的矛盾,夫妻間爭執(zhí)是常有的,不是什么稀奇事。”
吉星鵬還承認,妻子生孩子前兩人有過幾次爭執(zhí),他也打過小祁兩次,都是因為懷疑祁某做了不忠的事。但女兒出生后,他再沒動手毆打過祁某。
懷疑妻子不忠
自己卻多次與人開房
吉星鵬在法庭上交代,他與妻子祁某2011年4月在酒吧認識,一年后兩人領(lǐng)了結(jié)婚證。但從2012年8月開始,他便懷疑妻子與人有染。為證明女兒清白,祁某父母要給女兒腹中的胎兒做親子鑒定,甚至已預(yù)繳了4000多元的親子鑒定費,可吉星鵬并不愿意。在昨天公訴方出示的鑒定結(jié)果顯示,祁某所生的孩子與吉星鵬確實存在血緣關(guān)系。
吉星鵬之所以懷疑妻子“出軌”,其稱是因為在去年3月份曾查到過一次用祁某身份證開房的記錄。但祁某母親說,那時女兒身份證掉了就重辦了一張,所謂開房記錄的當天,女兒一直呆在家中。
但警方的調(diào)查卻顯示,婚后并未查到用祁某身份證的開房記錄,而吉星鵬卻有多次開房記錄,且還曾兩次去醫(yī)院治療過性病。
向岳父母道歉
希望女兒能健康成長
“現(xiàn)在父母怨恨我,岳父岳母恨不得要殺了我,我難過,我想給我岳父岳母道個歉,你們把養(yǎng)育21年的女兒交給我,我沒有好好照顧,卻死于我手,我清楚你們此刻痛苦萬分,我感同身受,畢竟她是我曾經(jīng)摯愛的女人,這輩子唯一的妻子,但我沒辦法讓她活過來。”
最后陳述時,吉星鵬稱希望法庭依法從嚴從快處罰,也希望自己不滿一歲的女兒今后能健康成長,享受良好教育。
庭審焦點
三大爭議成兇手“保命”關(guān)鍵
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吉星鵬律師認為,吉星鵬案發(fā)前確實與妻子有過爭吵、甚至毆打妻子。但當時,吉星鵬酒后失去控制能力,實施的犯罪有偶然性。吉星鵬不是故意殺人罪,而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而公訴人認為,吉星鵬酒后先后持菜刀、水果刀砍死祁某,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祁家代理律師認為,吉星鵬作為一個具有正常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yīng)知道用刀刺人會致人死亡,卻非常殘忍地刺向祁某60多刀,明顯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
兇手家中被抓是否算自首
吉星鵬律師認為,吉星鵬在父親報案后未逃離現(xiàn)場,等警方來抓,具有自首的法定從輕情節(jié)。而公訴人認為,吉星鵬用菜刀砍傷妻子20多刀后,曾被破門而入的父母制止。但他在父親報警、母親出門求救后,又去廚房拿了2把水果刀,繼續(xù)傷害妻子,不存在自首情形。祁家代理律師也表示,吉星鵬根本不構(gòu)成自首。
兇手是否該處以重罰
吉星鵬代理律師認為,吉星鵬是故意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罪,加上有自首情節(jié),應(yīng)從輕處罰。“鑒于其危害后果極其嚴重,且無其他法定的從輕情節(jié),建議合議庭依法從重處罰。”公訴人當庭表示,“吉星鵬持刀行兇,依法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應(yīng)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3個小時左右的庭審之后,法院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