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勸架致人重傷 同事聯(lián)名向法官寫信求情
2013-11-27 20:56:38 來源:
薄薄的判決書承載著一位法官挽救青年的良苦用心:剛剛年滿20的小華在勸架過程中用刀刺傷了同事,但20余個同事卻聯(lián)名向法官寫來求情信;在情與法的博弈中,法官王旭光最終判處小華緩刑,接受社區(qū)矯正。

  “90后”小華從江西來滬打工,在一家西餐廳工作。因為工作認真負責、與人為善,他迅速贏得了領(lǐng)導(dǎo)的信任,成為餐廳主管。去年10月的一天,小華正在餐廳吧臺切水果。突然間,同事小覃跟另一同事因瑣事打了起來。身為主管,小華上前勸架,誰知小覃竟然遷怒于小華。推搡中,小華用刀將小覃刺成重傷。

  按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本是件很簡單的案子,但被告人小華的20余個同事聯(lián)名寫下一封求情信?!敖o他一次機會,他必還世界一份陽光……”看著求情信中真摯的語言,望著被告席中小華真誠悔過的表情,主審法官王旭光陷入了沉思。

  綜合案件來看,小華是個老實、靦腆的孩子,犯罪實屬偶然。在法院的協(xié)調(diào)下,小華的家屬向小覃作了賠償并獲得諒解,被害人小覃也希望法院對小華免除處罰……王旭光需要解答這樣一個問題:審判的最終目的是懲罰,還是教育挽救,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發(fā)揮刑罰的效果?

  作為法官,要在準確適用法律的基礎(chǔ)上有效處理情與法的博弈。針對該案情況,王旭光不斷從法理學(xué)、法社會學(xué)角度剖析案件中情與法的因素。通過對比近年來數(shù)十起致人重傷案件的量刑情況后,王旭光對該案量刑情節(jié)逐一審查確認。最終,合議庭經(jīng)過評議,決定對小華適用緩刑。

  被判處緩刑的小華需要進行社區(qū)矯正,新的難題因此出現(xiàn):按規(guī)定,小華應(yīng)到戶籍地或在滬工作、住所地接受矯正;但是,小華的戶口不在上海,而按照西餐廳的員工守則,小華會因打架被開除。

  王旭光認為,在上海接受矯正更有利于小華回歸社會。他耐心與西餐廳進行溝通,終于讓其打破常規(guī),重新接納了小華,并擔負起對小華的幫教職責。

  案子了結(jié),但教育挽救不能了結(jié)。近年來,徐匯區(qū)法院將鮮活的案例帶到社區(qū)、街道,將司法建議及時送達相關(guān)單位,宣傳法制,預(yù)防犯罪。這一次,為了讓小華盡快走出陰影回歸社會,王旭光多次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向西餐廳詢問小華的表現(xiàn),主動與其談心。在此基礎(chǔ)上,他還向西餐廳所屬餐飲公司發(fā)去了司法建議,將“流動課堂”開到了西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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