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奪霸占江堤邊的采砂生意,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兩伙“沙霸”組織近百人在江堤上“火拼”。
黃梅警方歷時一年抓捕,兩沙霸團伙16名負責組織策劃邀約的首要分子全部落網。
11月12日,經過縝密偵查,黃梅警方在江西省九江市將該案中最后一名主犯王某抓獲歸案,當場繳獲一把自制左輪手槍及5發(fā)子彈。
百人“火拼”遭警方圍捕,大佬乘亂逃脫
為了爭奪江堤邊一處閑置砂場,黃梅縣小池鎮(zhèn)和分路鎮(zhèn)的黑惡勢力頭目陸某和盧某雙方結下“梁子”(結仇)。
2012年12月8日,雙方各自邀約手下的“小弟”40余人,相約在江堤上火拼。作為陸某的拜把兄弟,王某接到陸某的通知后,立即帶著自己手下的數(shù)十名“小弟”來到小池為陸某助威漲勢。
當天下午5時許,王某按照陸某的指示將管焊菜刀、砍刀、木棍等兇器分發(fā)給“小弟”們,并帶領他們隨陸某來到相約地點。
“火并”開始后,王某沖鋒在前,邊沖邊喊“沖啊”、“殺啊”給“小弟”們壯膽鼓勁,拿著把開山刀帶著“小弟”一路廝殺。
接到報警后,黃梅警方立即調集附近小池和分路兩個派出所警力快速趕赴事發(fā)地點,當場抓獲參與火拼人員數(shù)十名。
雙方的“大佬”們見到警察猶如驚弓之鳥,全然沒有了“風范”,撇下“小弟”,四處逃散。
由于江堤地勢開闊,民警雖奮力抓捕,但王某等一眾“大佬”們還是趁著夜色和混亂逃脫。
警方醫(yī)院內蹲守,眾“大佬”悉數(shù)落網
案件發(fā)生后,黃梅警方立即集合優(yōu)勢警力成立“12·8”專案組,并迅速摸清了兩團伙陸某、盧某、湯某、郭某、王某等16名主要成員情況,一張抓捕大網迅速展開。
“火拼”中,雙方都有數(shù)人受傷。根據此情況,專案組圍繞一江之隔的江西九江各大醫(yī)院展開布控。
果不出民警所料。事發(fā)當晚,那些“馬后炮”的“大佬”們紛紛來到醫(yī)院看望“小弟”們,湯某、郭某等7名團伙主要成員被早已守候在醫(yī)院附近的民警抓獲。
隨后,專案組經過縝密偵查和周密布控,又在廣東、江西多地抓獲陸某、盧某等8名團伙主要成員。
今年11月11日晚,獲知團伙最后一名主要成員王某在江西九江出現(xiàn),黃梅警方立即組織數(shù)十民警趕赴九江實施抓捕。12日凌晨,在當?shù)鼐降拇罅f(xié)助下,抓捕民警在九江“潯陽江畔”茶座內將王某抓獲。
經過民警連夜審訊,王某交代了其組織、邀約并參與火拼的犯罪事實。
搶劫敲詐無惡不作,為防報復槍不離身
經查,王某,現(xiàn)年26歲,系黃梅縣分路鎮(zhèn)人。2006年因犯搶劫罪,他被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五年,2010年刑滿釋放。
出獄后,王某不思悔改,繼續(xù)為非作歹,竟然以坐牢為資本,學著人家收起了“小弟”。為了養(yǎng)活手下“小弟”,他四處強攬生意,敲詐勒索。
在抓捕現(xiàn)場,民警從王某隨身攜帶的皮包里搜出了一把自制的左輪手槍及5發(fā)子彈。
據王某交代,他平時在社會上混,結了不少仇家,為了防止別人報復,去年初,他從一家刀具店里購買了一把左輪手槍。當時買來時僅僅是一把仿真槍,用的子彈全部是發(fā)令槍用的空包彈,只有底火,沒有彈頭。
后來,王某覺得槍威懾力不夠,防不了身,便自己將空包彈進行改裝,向空包彈里塞入鋼珠,利用空包彈里的底火將鋼珠發(fā)射出去,并進行了多次實驗,直至達到其滿意的效果。
自從空包彈改裝成功后,王某便長期將子彈上膛,槍不離身。用他自己的話說“有槍傍身,才覺得有安全感”。
經民警初步查驗,該槍擊發(fā)功能正常,該槍的威力還有待相關部門進行進一步檢測。
目前,王某已被黃梅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