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濟南西站,被濟南西站派出所民警查獲。
據了解,女子潘某,54歲,浙江省青田縣人。兩個月之前,潘某去一家寺廟燒香拜佛。在此過程中,潘某聽他人說寺廟內賣一種刀,這種刀放在身上一來能夠壯膽,二來可以護佑主人平安。
聽罷,一向膽小又祈禱平安的潘某二話沒說,即刻購買了一把放在身上。
近日,潘某要到濟南西站乘坐高鐵前往老家,自然在寺廟購買的那把管制刀具也被其隨身攜帶。當潘某將行李放到安檢儀上時,安檢值機員發(fā)現潘某行李內放有一把管制刀具。
獲悉后,民警隨即對其隨身攜帶行李進行檢查。經過檢查,民警發(fā)現其行李中確系放有一把管制刀具。
通過盤問,潘某將購買該把管制刀具的來龍去脈跟民警說了,但其稱事先并不知道該把刀具是管制刀具,直至民警告訴她。潘某稱,這次長了個教訓,知道管制刀具的認定標準后,以后絕對不會購買、攜帶管制刀具了。
最后,潘某被民警依法處以行政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