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有市民通過網絡向本報反映:在漢口北海寧皮革城購物,出門發(fā)現(xiàn)停在廣場停車位上的車子被貼了罰單,一起被貼的還有不少車子。記者現(xiàn)場核實發(fā)現(xiàn),此處確實是停車場。黃陂交管部門回應,被貼罰單的車確實停在停車場,但因為影響了停車場內其他車輛的通行,一樣要受處罰。而這處停車場,也屬于交管部門執(zhí)法的范圍。
今天上午,記者接到反映后,來到漢口北海寧皮革城。一名車主指引記者來到他們當天停車被貼罰單的地方。記者看到,這里靠近漢口北大道,是海寧皮革城門前廣場,這處廣場與馬路輔道通過一排的花盆隔開著。廣場停車場都劃有車位線。
這名車主告訴記者,當天,車子停在停車場內,只是停得不很規(guī)范。沒想到,因此“吃”到了罰單。他認為,這是停車場內,自己有過錯,但不應該被交警來處罰。
隨后,記者從附近商戶處得知,當天確實有不少車子被貼罰單,但商戶們說,都是停車不規(guī)范的車子被貼,停在車位內的都沒事。
記者圍著海寧皮革城轉了一圈發(fā)現(xiàn),皮革城周邊有多處靠路邊的停車位,但不少車子都是一半在車位里,一半趴在人行道上。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黃陂公安分局,相關工作人員聯(lián)系交管部門核實后回應,當天,交警確實給不少在停車場內停車不規(guī)范的車子貼了罰單。依據有兩點,一方面,這個停車場靠近漢口北大道,雖為停車場,仍屬于交管部門管理執(zhí)法的范圍。另一方面,這些被貼罰單的車輛不規(guī)范停車,給其他車輛進出停車場造成了不便。
為此,黃陂警方工作人員表示,停車時,不能圖自己一時方便,造成了他人的不便。停車場亂停車,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樣要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