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武漢大霧鎖城 正確使用燈光的車不足四成
2017-01-14 09:55: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大霧鎖城!記者觀察:正確使用燈光的車不足四成,如何開燈有講究

  湖北日報云圖航拍 陳勇 趙融 攝

  13日一場大霧,首次把武漢中心城區(qū)罩得嚴嚴實實,跨江的大橋上、東湖邊尤甚。霧中行車怎樣使用燈光?楚天都市報記者觀察發(fā)現(xiàn),正確使用燈光的車不足四成。

  13日早起上班的武漢市民發(fā)現(xiàn)窗外白茫茫一片,如臨仙境。據(jù)悉,13日凌晨三四點鐘就開始起霧,到了早高峰時,武漢中心城區(qū)濃霧不散,馬路上“看得見紅綠燈、看不見燈桿”。濃密的大霧“進城”,這在今年冬天還是第一次。

  13日上午8時許,記者驅車從東湖路由二環(huán)線到漢口,沿途能見度不足100米。在東湖梨園、二七長江大橋、竹葉山立交等處,不時有霧團飄來,就只能看到三四十米遠甚至更近。

  大霧中出行的車流量明顯減少,在二環(huán)線竹葉山立交往漢口火車站方向還算暢通,與往日“走不動”的情形截然不同。

  早高峰的車流中,許多車輛沒有正確使用燈光。記者觀察發(fā)現(xiàn),大約20%的車沒有打開任何燈光,大約30%的車只打開了雙閃報警燈,大約10%的車只開著行車燈,打開了霧燈的車不到40%。

  眾所周知,交通法規(guī)定,當能見度不足50米時,高速公路入口將封閉,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應駛離。城區(qū)內濃霧不散的天數(shù)不多,也未一律禁止機動車上路行駛,那么,正確使用燈光顯得非常重要。大霧中,應該怎樣正確使用燈光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這樣規(guī)定的:

  機動車在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近距離行駛的后前車,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總結:在城區(qū)道路遇到大霧,首先必須打開霧燈(不知道霧燈在哪里打開的朋友趕緊問下“老司機”),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燈),車速不得超過30-40公里/小時。為了更清晰地向其它車輛顯示自己的存在,還應開啟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往往設在一起)。另外,城市道路行駛常常有轉向,此時首先應該減速,臨時關閉雙閃燈,打開轉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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