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荊楚網)消息(通訊員嚴浩翔 王廳 邵峰)為牟取私利,鄂州男子委托“黑標販子”采取提供好處費、支付保證金等手段,邀約8家有資質公司進行圍標,并按照工程項目實際結算總額2%給予中標公司回扣。近日,鄂州警方將兩名涉嫌串通投標男子抓獲。
2012年11月,鄂州某河道整治工程在網上公開對外實行招投標。有承包工程經驗的鄂州男子陳某得知后想承建此工程,便找到“黑標販子”張某,委托其組織投標事宜。
在當年最終入圍的12家參與投標公司中,河南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400余萬元成功中標,獲得了該河道整治工程的承建權。
2016年4月11日,鄂州市紀委轉發(fā)一起案件交辦函至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西山分局經偵大隊根據案件線索,趕赴多地走訪入圍的12家參與投標公司發(fā)現(xiàn),陳某為牟取私利,以自己提供保證金或好處費為條件,委托比較熟悉招投標事宜的“黑標販子”張某聯(lián)系8家有資質公司參與圍標,并確定了各自的投標報價。最終張某聯(lián)系的8家公司中,河南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400余萬元成功中標。陳某按照工程項目實際結算總額的2%給予中標公司回扣,工程最終由陳某負責施工。
12月19日,迫于公安機關強大的壓力,陳某主動投案自首。在依法傳喚張某未果情況下,西山分局依法將張某列為網上逃犯。
2017年2月9日,西山分局根據前期偵查線索,在武漢某街面將張某被抓獲。
2月15日,嫌疑人陳某被依法取保候審,張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