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東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90后男子譚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同年9月,譚某先后五次采用搭梯翻窗的方式進入同組村民田某的住宅及商鋪內(nèi)實施盜竊,共計竊得現(xiàn)金5560元。2016年9月13日,公安機關從譚某處扣押人民幣926元,并返還給了被盜主田某。2016年12月5日,譚某的家人退還田某人民幣4600元。田某對譚某的行為表示諒解,書面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譚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符合盜竊罪的法定構成要件,構成盜竊罪。譚某多次、入戶盜竊,應從重處罰。譚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譚某及其家人退繳了全部贓款,田某對其表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桂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