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樓盤未獲“預售許可證”就開賣 被罰21萬
2017-03-15 20:34:00 來源:長江日報

虛假違法廣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昨日,武漢市工商局對2016年10件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予以曝光。

1.藍光·林肯公園(房地產)

違法主體:武漢名流時代置業(yè)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廣告宣傳中含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用語,且未取得項目預售許可證,構成發(fā)布房地產違法廣告行為。被依法處罰21萬元。

2.小魔鼠(兒童用品)

違法主體:小魔鼠兒童用品(武漢)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自有網站上發(fā)布廣告,內容含有“小魔鼠品牌,百人服務團隊,15年市場經營經驗”等,而當事人成立于2016年1月,構成虛假廣告,被依法處罰5萬元。

3.本草精華祛痘(化妝品)

違法主體:武漢市江岸區(qū)苗邦美容院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店堂內及其產品包裝上使用了“采用天然本草植物萃取,苗族祖?zhèn)髅胤健钡刃麄麽t(yī)療作用或使用醫(yī)療術語的內容,構成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0.5萬元。

4.萬松堂養(yǎng)肝菜(食品)

違法主體:武漢萬松堂生物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1號店”網站上宣傳其產品“萬松堂肝泰”,具有抗癌、降血壓、調節(jié)血脂等功效,構成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0.4萬元。

5.國家機關人員的形象

違法主體:武漢都市婦產醫(yī)院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為慶祝建院10周年,在網站上使用國家機關人員的形象作宣傳,提升醫(yī)院的影響力和地位,構成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6萬元。

6.教育培訓

違法主體:武漢前程世紀教育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江漢分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印刷廣告宣傳中含有學習受益者的名義作推薦證明,吸引學生家長,構成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0.6萬元。

7.投資理財

違法主體:京金聯(武漢)網絡服務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擺放印刷品廣告中宣傳榮獲“2014年最佳金融服務機構”“亞洲品牌500強”等內容,與事實不符,構成虛假廣告,被依法處罰20萬元。

8.燕京納豆膠囊(保健食品)

違法主體:武漢頤天衡康商貿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發(fā)放宣傳單,公然宣稱“燕京納豆膠囊”具有防治心腦血管疾病的功能,構成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0.5萬元。

9.蜂產品(食品)

違法主體:武漢小森林蜂業(yè)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在印刷品宣傳單中宣稱“獲得雄蜂蛹發(fā)明專利及蜂膠水溶技術,參與中國首部蜂膠行業(yè)標準制定評審,連續(xù)八年被評為行業(yè)先進單位”等榮譽,與事實不符,構成虛假廣告,被依法處罰20萬元。

10.咿呀口腔(醫(yī)療服務)

違法主體:湖北咿呀醫(yī)療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虎泉店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理結果:當事人為提升知名度,在門前顯示屏上發(fā)布含有治療治愈率、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等內容的違法廣告,被依法處罰1.37萬元。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