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交管局今天公布,去年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全市“過車拍”系統(tǒng)進行智能升級,半年來,共采集“開車打手機”違法行為3.6萬余起,“開車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4.7萬余起。交警還對兩項違法較多的車輛進行了排名。
目前,武漢市路面“過車拍”已接近400處,較去年新增40%。自去年9月份系統(tǒng)升級正式啟用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排名前三的路口分別為:巨龍大道陽光天下(5021起)、天興洲大橋青山側(568起)和東湖路梨園醫(yī)院(123起)。
日前,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還公布去年9月份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排名前五位的車輛名單。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違法代碼12230,罰款50元,記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行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節(jié)目等行為的,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42040),罰款50元、記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12440),罰款50元、記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0),罰款50元、不記分。
武漢交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您駕駛(乘坐)車輛時自覺系好安全帶;駕車時如有電話,建議讓副駕駛的人代為接聽,或在允許停車的地點,停好車輛時再撥打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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