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交警公布“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 違法排名(表)
2017-03-21 23:00:00 來源:荊楚網(wǎng)

  湖北日報網(wǎng)消息(記者童湛 通訊員焦艷 方洋)2016年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全市“過車拍”系統(tǒng)進行智能升級,3月21日,該部門發(fā)布消息稱,升級半年以來,共采集“開車打手機”違法行為3.6萬余起,“開車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4.7萬余起。交警還對兩項違法較多的車輛進行了排名。

  據(jù)了解,智能升級后的“過車拍”系統(tǒng),可實現(xiàn)對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的智能識別。目前,武漢市路面“過車拍”已接近400處,較去年新增40%。自2016年9月份系統(tǒng)升級正式啟用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排名前三的路口分別為:巨龍大道陽光天下(5021起)、天興洲大橋青山側(cè)(568起)和東湖路梨園醫(yī)院(123起)。

  3月21日,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還公布去年9月份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排名前五位的車輛名單。

“不系安全帶”違法排名前五位的車輛名單(武漢交警 供圖)

“開車打手機”違法排名前五位的車輛名單(武漢交警 供圖)

  相關法律鏈接: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違法代碼12230,罰款50元,記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cè)诵熊嚂r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節(jié)目等行為的,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cè)恕⒊俗藛T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42040),罰款50元、記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12440),罰款50元、記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0),罰款50元、不記分。

  武漢交警提醒司機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您駕駛(乘坐)車輛時自覺系好安全帶;駕車時如有電話,建議讓副駕駛的人代為接聽,或在允許停車的地點,停好車輛時再撥打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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