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對駕駛員朱某再次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當陽交警供圖
湖北日報網(wǎng)消息(記者田澗 通訊員邱石)3月23日下午,在當陽市城區(qū)子龍路和長坂路交匯路口,正在例行查酒駕的交警們注意到不遠處??恐惠v小轎車,于是立即上前詢問。
當駕駛員搖下車窗時,一股撲面而來的“酒味”讓民警立刻意識到這名駕駛員涉嫌酒駕,于是拿來酒精測試儀讓駕駛員吹。但是駕駛員朱某并不是那么配合。
在幾經(jīng)勸說下,朱某才“認認真真”地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沒想到測試結果是70mg/100ml,這意味著朱某已經(jīng)涉嫌酒駕。
接下來的事情更是讓民警吃驚。當民警要求朱某出示駕照和行車證時,朱某結巴了半天,自稱沒帶。
隨后,民警對照朱某的身份證進行查詢是否有駕駛證,警用系統(tǒng)顯示此人并未取得駕駛證,如此一來,朱某又涉嫌無證駕駛。
“酒駕+無證”已經(jīng)是嚴重違反交通法規(guī)了,那么車到底有沒有問題呢?民警在警用系統(tǒng)中查詢該車時發(fā)現(xiàn),車子竟然也是套牌車,該車真實牌照是廣州牌照,朱某的車又涉嫌套牌。
“今天真實讓我大開眼界了,像這樣同時涉嫌三條交通違法的,我還是頭一次見?!泵窬瘲畲何湔f,“還是希望各位駕駛員合法合規(guī)的駕駛機動車,切勿投機取巧?!?BR>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定義,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將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涉嫌無證駕駛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涉嫌套牌車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并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