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丈夫出軌對象竟是男性 妻子欲離婚索2萬元精神損失費
丈夫婚內出軌與他人同居,對象還是個男人。女子心灰意冷欲離婚,并要求丈夫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黃丹(化名)和丈夫張強(化名)同為黃陂村民,2010年,經人介紹,兩人結婚?;楹螅煞驈垙娨恢痹诠さ厣细苫?,負責家里的生活開銷。一年后,黃丹生下了兒子。
兒子上幼兒園后,黃丹發(fā)現(xiàn)丈夫回家次數(shù)越來越少,有時候一個月都見不到人。前不久,黃丹見丈夫好久沒回家就去工地找他,竟在工地門口看到張強和一個男人勾肩搭背走進一家旅館。
幾天后,黃丹托朋友查到了張強和這個男工友十多次開房記錄。同時,有好心的工友偷偷告訴黃丹,這兩人的關系在工地上早就不是秘密了。
黃丹提出離婚,并要求兩萬元精神損失費。張強對離婚沒有異議,但卻辯稱自己是與同性在一起,并未與妻子之外的異性發(fā)生性關系,因此無需向黃丹賠償精神損失費。
對此,黃丹想尋求法律幫助。
律師廖前勝認為,法律規(guī)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黃娟兩萬元的精神損失費請求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責任編輯:王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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