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人注意 5月1日起駕車不系安全帶、打電話可能被抓拍處罰
2017-04-28 20:39:00 來源:湖北日報網

湖北日報網消息(通訊員 郝琨)駕車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持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危害人所共知,但這幾種交通違法行為卻比比皆是。為給廣大交通參與者營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環(huán)境,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孝感警方將從5月1日起啟用高清攝像頭在孝感城區(qū)范圍內對駕車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持電話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抓拍和處罰。

據交管部門研究統(tǒng)計表明,安全帶的正確扎系如同駕駛人和乘車人的救命繩;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安全帶首先會防止駕、乘人員被拋出車外,其次可以在對抗撞車時減緩速度,使駕、乘人員不致與方向盤、儀表板、擋風玻璃等物品發(fā)生第2次撞擊。在一次可能導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帶的使用可使車內人員生還的幾率提高60%。發(fā)生正面撞車時,系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死亡率44%;翻車時可減少死亡率80%。

而駕車接打手持電話使駕駛人注意力下降20%至70%,剎車時間減慢18%,妨礙路況及周圍環(huán)境觀察判斷,反應變得異常遲鈍,嚴重影響駕駛人判斷車輛方向及和其他事物距離。駕車接打手持電話和車窗拋物致交通事故風險性比正常高出4倍,追尾增加2倍,有70%致命交通事故是駕駛人注意力不集中所致。

為給全市人民群眾創(chuàng)造良好、安全的交通環(huán)境,孝感市交警部門將從5月1日起啟用高清攝像頭,在孝感城區(qū)對駕車不系安全帶、接打手持電話的交通違法行為予以電子抓拍和處罰。

據介紹,駕駛人不系安全帶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8條第4項規(guī)定,交警部門將對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

駕駛時接打手持電話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第3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8條第7項規(guī)定,交警部門將處以50元罰款,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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