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網(wǎng)消息(通訊員 陳清軍)2016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wǎng)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即日起,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在發(fā)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可向發(fā)卡行申請撤銷轉賬。這一規(guī)定讓遭遇電信詐騙的人有了“后悔藥”可吃,若反應及時,能夠成功挽回損失。但是,在舊花樣行不通后,電信詐騙分子又有了新花招。
2017年5月3日早上,鄖西縣觀音派出所民警正著手一天工作之時,一位老人神情恍惚地走進所內,向民警訴說自己被詐騙的遭遇。據(jù)了解,老人姓余,60多歲,平日在家務農。5月2日中午,老余接到一133開頭的十堰電話,對方稱自己是十堰電信公司客服,工號為1733,此“客服”告訴老余:他的手機號在北京使用過,并與一名叫“張勇”的人涉嫌合同詐騙,需要接受北京警方調查。老于心中一驚,并未相信,“客服”接著提供一數(shù)字為010114的電話號碼,讓老余撥打該電話查詢北京東城區(qū)公安局電話號碼。有所擔心的老余撥打了這個所謂的“114”號碼,又在另外一“客服”的“引導”下得到了北京東城區(qū)公安局值班電話:17184081114。老余不敢遲疑,立即撥打過去,竟真的有一位“姚警官”接了電話。
“姚警官”在電話里對老余是不停地威逼利誘,讓老余將自己銀行卡里的錢取出,然后匯入一指定的“安全賬戶”。此時的老余內心已完全聽從對方指示,在當天下午6時許,老余乘坐公交車來到觀音集鎮(zhèn)一郵政儲蓄銀行,取出卡里剩余的4900元錢,然后將該筆錢悉數(shù)匯入所謂的“安全賬戶”里。
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由于當前現(xiàn)金轉賬不能撤銷,電信詐騙分子便誘導老余取出現(xiàn)金后再進行匯款。其實,觀音鎮(zhèn)李女士也于今年1月被同樣手法騙走6000元錢,其作案手段如出一轍,先是冒充客服,再扮演警察,后要求現(xiàn)金轉賬。
電信詐騙手段變化多端,近幾年來,我國通過出臺相關措施,也在不斷加大宣傳力度旨在預防和減少電信詐騙案件的發(fā)生,但仍有不少缺乏電信詐騙常識的中老年人,會被電信詐騙所迷惑。在此,民警再次提示:一旦接到陌生人要求匯款的電話、短信,可直接認為是電信詐騙,應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