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網(wǎng)消息(通訊員王悅、劉麗君)微信紅包是人見人愛的福利,但被犯罪分子用于實施犯罪便成了罪惡的幫兇。
5月5日,鄂城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群眾舉報抓獲三名吸毒人員高某、馬某和談某,成功偵破一起利用微信紅包支付毒資案件。
2016年底,高某通過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了馬某,兩人由于有著共同的吸毒“愛好”便一見如故。通過馬某介紹,高某認識了同為吸毒人員的談某(女)。
今年2月,高某邀約馬某兩人各出資200元購買冰毒后到談某的出租屋內(nèi)三人共同吸食。由于此次購買毒品的方式較為繁瑣且現(xiàn)場交易風險更大,高某便琢磨起利用微信紅包向吸毒同伙馬某和談某籌集毒資,并通過微信轉(zhuǎn)賬方式支付,這一想法很快得到了馬某和談某的認可。3月11日和21日下午,高某分別用微信聯(lián)系談某和馬某,通過微信紅包的方式,三人兩次分別湊得300元和200元毒資用以購買毒品共同吸食。為了安全起見,每次購買毒品成功后,高某就將微信聊天記錄以及紅包記錄及時清除。經(jīng)查,高某等3人先后四次通過微信紅包集毒資購毒品共同吸食。
目前,談某因違法吸食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高某和馬某已被責令社區(qū)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