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黃璐、李婷)到2020年,我省建檔立卡城鎮(zhèn)困難職工家庭都要實現解困脫困,達到“兩有五保障”標準,即有吃、有穿,就業(yè)、就醫(yī)、就學、社會保險、住房有保障。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zhèn)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2017年至2019年,每年要完成30%以上建檔立卡困難職工的解困脫困任務,對于新產生的困難職工,按照建檔標準同步建檔立卡、同步實施幫扶、同步解困脫困,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脫困任務?!兑庖姟访鞔_五類幫扶對象: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內(含),但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含),但因職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遭受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四是長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生活待遇到特殊困難的農民工(已納入農村扶貧對象的除外);五是在化解過剩產能中新產生的城鎮(zhèn)困難職工,在建檔立卡的基礎上,納入解困脫困范疇?!兑庖姟分赋?,全省對城鎮(zhèn)困難職工建檔立卡,做到一戶一檔案,精準施策,實現“量體裁衣”。通過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醫(yī)療保障、子女助學、落實社保、住房保障、兜底保障等,進行幫扶。
比如,醫(yī)療保障方面,將因病致困的職工納入基本醫(yī)療保險和大病補充醫(yī)療保險制度保障范圍;提高重大疾病報銷水平,推進“費用+病種”的醫(yī)療救助模式,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負醫(yī)療費用救助比例。住房方面,要大力推進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困難職工優(yōu)先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實現社會兜底保障,全面開展救急救難工作,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做到突發(fā)困難及時幫、突出困難重點幫。此外,對沒有社會保險或沒有落實社會保險待遇的困難職工,重點幫助其落實各項社保政策,實現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