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飛機迫降機場:事故造成機上4人受傷
根據(jù)相關報道得知,在當?shù)貢r間9月21日晚,一架私人飛機緊急迫降伊斯坦布爾機場起火,據(jù)悉,飛機起飛之后飛機起落架出現(xiàn)故障,要求緊急迫降,因飛機在降落過程中產(chǎn)生摩擦故燃氣大火,目前,事故造成機上4人受傷!
當?shù)貢r間9月21日晚,一架私人飛機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阿塔圖爾克國際機場緊急迫降時起火,造成機上4人受傷,事故導致機場短時關閉。
伊斯坦布爾省長瓦希普·沙欣在電視上發(fā)表聲明說,這架飛機的機長在飛機起飛后請求迫降,但飛機在降落過程中摩擦起火。機上4人都是土耳其人,他們在事故中受傷但狀況穩(wěn)定。
據(jù)土耳其多安通訊社報道,失事飛機從阿塔圖爾克國際機場起飛后,機長告知機場塔臺,飛機起落架出現(xiàn)故障,要求緊急迫降。機場在短時關閉后恢復空中交通。
迫降和備降有什么區(qū)別?
同樣一則關于航班降落的新聞,有的媒體使用“備降”一詞,而有的媒體使用“迫降”一詞。其實,雖然“備降”和“迫降”僅一字之差,含義卻相去甚遠。
先來看看什么是備降。
備降,英文為Divert,是指飛機由于不能或不宜飛往預定著陸機場,或者不能在預定機場著陸,而降落在其他機場的行為。它是飛機在運行過程中,為確保飛行安全采取的正常措施。一般來說,飛機備降的原因有航路交通管制、大面積雷雨無法繞飛、預定著陸機場關閉、預定著陸機場天氣狀況達不到降落標準、飛機發(fā)生某些機械故障等。比如,去年夏天,強臺風“梅花”逼近上海,造成部分航班備降杭州等機場;再比如,雙發(fā)客機一個發(fā)動機失效,機組就會選擇在備降機場著陸。
為了確保飛行安全,機組在每次起飛前都會確定本次航班的備降機場。當然,選擇備降機場時要考慮是否符合飛機的飛行標準,比如跑道是否滿足該機型的起降要求,是否具備為該機型加油的設備,機場是否具備該機型的放行條件,航空公司在該機場是否有地服,以及機場消防等級和機場凈空情況等。
在每一個航班起飛之前,當班機長簽署的飛行計劃必須至少要確定一個符合條件的機場作為目的地備降機場。當起飛機場的天氣標準只滿足起飛要求而不能滿足落地要求時,備降機場中還應包含起飛備降場。一般來說,如果飛機在起飛后短時間內(nèi)需要備降,機組會傾向于選擇返回起飛機場。當飛機飛了整個航程的一半距離時,機組就可能選擇在航線中段附近符合飛機通行標準的某座機場備降。如果飛機已經(jīng)到達目的地區(qū)域,就可能選擇在目的地機場附近的某座機場降落。
與備降相比,迫降的情況就嚴重多了。迫降,即ForceLanding,一般是指飛機因意外情況,比如迷航、燃料即將用盡或其機械系統(tǒng)遭遇嚴重機械故障(如起落架無法放下、機上起火、劫機等),不能繼續(xù)飛行而要在機場或機場以外的地面或水面上進行的有意識的緊急降落。由于對落地環(huán)境和飛機的性能要求很高,航班迫降存在較大風險。比較著名的成功迫降案例有:1998年一架MD11飛機由于起落架發(fā)生故障,在上海虹橋機場成功迫降;而2009年全美航空一架空客A320客機成功迫降在哈德遜河上,更是極為少見的水上迫降。
綜上所述,備降是飛機在可控范圍內(nèi)的候補方案,而迫降則是飛機在遇到緊急狀況時的無奈之舉。兩者相差甚遠,不能畫等號。
綜合中國新聞網(wǎng)、中國民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