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記者方歷嬌 通訊員陳仕奇、李玲、丁蕊)看到一輛奔馳車停放不當(dāng),張某掏出鑰匙,給車子劃了好幾道口子。日前,張某被法院處以一萬元罰金。
去年9月12日晚,張某醉酒回家,看到一輛奔馳停得“歪七扭八”,車屁股緊貼著樓道口,當(dāng)下氣不打一處來:“停成這樣,還讓不讓人回家了!”借著酒勁,張某從口袋里掏出鑰匙,給車子開了好幾道口子。
近日,東西湖區(qū)檢察院依法對張某提起公訴。考慮到張某具有自首、賠償損失并取得車主諒解等情節(jié),法院判處張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單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