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網訊(全媒體記者湯煒瑋、通訊員呂繼強)電商承諾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本是有利于消費者的好事,卻變成了“有心之人”的生財之道。安徽男子張某先從網上淘“高仿”假貨,再到電商平臺上購買同款正品,收到貨物后,利用網上交易退、換貨條款,將價格遠低于正牌商品的假貨調包退換給電商。20日,武漢市新洲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涉嫌詐騙案,一審張某獲刑三年九個月。
2016年12月底,京東商城售后部及監(jiān)察部注意到一位出手闊綽,專愛“挑刺”且頻繁退換貨的“鉆石”客戶。
在對所退貨品進行查驗時,京東商城防損部發(fā)現(xiàn),貨品竟然被調包!鑒于被調包的貨品金額較大,企業(yè)將張某退貨的白酒送至廠家鑒定,均顯示為“非廠家出產產品”。在排除貨源、運輸環(huán)節(jié)出錯、“內鬼”等情況下,確定該客戶存在退貨調包嫌疑。
2017年1月4日,京東商城向新洲區(qū)警方報案。
新洲警方接到報案后,鑒于該案屬新興網絡犯罪,將案件通報給新洲區(qū)檢察院。該院偵監(jiān)部門提前介入,根據案情提出偵查建議,包括對出貨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運用技偵手段跟蹤調查等,檢、警聯(lián)手,在江西新余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檢察院指控,2016年10月8日,張某在淘寶上以人民幣1100元的價格向胡某某購買53度飛天茅臺假酒2箱。同月12日,張某又以6354元的價格在京東商城下單購買53度飛天茅臺白酒1箱(每箱6瓶)。次日,張某在住所地收到貨后,以包裝箱有擠壓且箱體上有水漬為由向京東商城要求換貨,被允許換貨后,張某將其事先從淘寶購買的假茅臺酒退給京東商城。同月14日,張某收到京東商城重新為其配送的正品茅臺白酒1箱后,再次以包裝破損為由申請換貨,并且再次將假酒退給京東商城。次日,京東商城又重新給張某配送了正品茅臺白酒1箱。
自2016年10月23日至2017年2月16日,張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以假酒換真酒22次,共騙取京東商城53度飛天茅臺白酒36箱,價值252040元。
2017年9月20日,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