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訊(通訊員:張振宇 杜澤文 董冠男 見習記者張碩)今日,市交管部門在全市再次組織開展電動車、摩托車違法闖行高架橋、隧道的集中整治行動。整治當天,又有9名違法闖高架橋的電動車、摩托車主被行政拘留。當天,全市交警還在橋隧上查扣違法通行的電動車、摩托車260輛,勸阻準備通行橋隧的違法人員1100余名。該整治行動自上月20日啟動后,已有23名違法電動車、摩托車主被拘留。
駕駛超標電動車闖橋被拘留
5月4日上午7時50分,硚口交通大隊大隊長楊斌帶領一中隊副中隊長曹勇、民警劉武軍在武勝路江漢一橋上橋處盤查,攔下一名年約30多歲騎二輪電動車的男性。經查,其駕駛的懸掛號牌為武漢A39693的聯(lián)盟牌電動車黃色號牌超過有效期限(有效期至2014-07-26),按照相關規(guī)定車輛系超標二輪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于是將其車輛暫扣至停車場,并將王某口頭傳喚到橋口區(qū)交通大隊一中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jù)硚口警方介紹:該車駕駛人王某所持有的準駕車型為C1駕駛證不能駕駛二輪電動摩托車,涉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200元,一次記12分,拘留10天)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一次記12分),硚口交通大隊依法對王某作出合并罰款400元,扣24分,拘留10天的處罰。
無證駕駛摩托車闖橋被拘留
5月4日上午8時05分,江漢區(qū)交通大隊民警在二環(huán)線高架橋(常青路-振興三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李某駕駛一輛無號牌的兩輪摩托車,無視高架橋常青路匝道入口處的禁令標志,違法駛入二環(huán)線。此時正值早高峰時段,李某駕駛摩托車在車流中隨意穿行,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紛紛避讓。見此情況,執(zhí)勤民警立即示意李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調查:李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摩托車是其叔叔在盤龍城購得,且摩托車也沒有取得機動車號牌和購買“交強險”。
鑒于李某的行為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以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行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江漢區(qū)交通大隊對李某作出罰款1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無獨有偶,5月4日當天,武昌交通大隊民警在水果湖隧道設點整治時,新洲籍市民張某也因無證駕駛摩托車闖二環(huán)線高架橋及隧道,被民警當場查獲。當?shù)鼐綄埬车倪`法行為作出了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交警提醒:城市內的高架橋和隧道,在設計部門設計時,就是為機動車行駛的城市快速道路,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是沒有上高架橋和隧道的路權,由于機動車在高架橋和隧道內行駛的速度較快,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混行極其容易引發(fā)惡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交管部門將持續(xù)對電動車、摩托車違法闖橋隧的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電動車違法上橋隧通行的,一律扣車;對電動車不聽勸阻強行闖橋隧的,一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