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5月5日援引澳洲新聞網(wǎng)報道,在揮霍超過465萬美元(約3025萬元人民幣)后,這位現(xiàn)年21歲的化工系學(xué)生5月4日打算離境,前往馬來西亞時,在悉尼機場被警方逮捕。
她在法院出庭,被控以欺詐及蓄意不當(dāng)?shù)美茸锩?。法院文件顯示,她在2014年7月及2015年3月間,在未告知銀行無此權(quán)限的狀況下,曾多次從銀行取錢。
這些年來,她花了100多萬美元在名牌包及奢侈品上,另有約330萬美元下落不明。
而李佳欣在得知警方試圖與她聯(lián)絡(luò)后,隨即申請馬來西亞緊急護照,想要離開澳洲。但她的律師表示,她想要回馬來西亞探望父母。
法官史黛普樂頓(Lisa Stapleton)說,這筆錢是大家都夢寐以求的,但“是他們把錢給她,而不是她從他們那兒強取”。法官指出,如果事實是如此,那李佳欣就沒違法,不過還是欠了銀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