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談清東陵被盜
2016-08-03 11:32:00 來源: 京華時報

清東陵雙妃園寢。京華時報記者陶冉攝

世界文化遺產(chǎ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河北清東陵半年之內兩次被盜,引發(fā)社會關注。昨天,京華時報報道了清東陵兩次被盜約談后的整改情況,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學、技防力量薄弱成為導致文物被盜的主因。

圍繞清東陵失盜案以及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京華時報記者專訪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清東陵兩次被盜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文物安全責任意識不強,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推動各地,特別是文物資源豐富的地區(qū)盡早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同時,力爭“十三五”期間,基本解決包括清東陵在內的文物高風險單位的技術防范問題。

□關于清東陵

清東陵案件尚未偵破

京華時報:能否介紹→下國家文物局目前掌握的清東陵再次被盜情況?案件偵破進展如何?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今年5月17日下午,清東陵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昭西陵隆恩殿臺基上一個約50厘米高的石柱柱頭丟失。當?shù)毓矙C關當天下午對案發(fā)現(xiàn)場進行了勘察。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待失竊文物追回后,即可組織修復。

京華時報:作為世界文化遺產(chǎ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短時間內兩次被盜,這種情況十分罕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反映出當?shù)厝嗣裾拖嚓P部門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責任意識亟待加強,吸取教訓不夠深刻,雖然進行了整改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責任追究不到位,敷衍了事,避重就輕,未真正觸及問題實質;案件調查不到位,深挖不夠,延伸不足,未深層次分析連續(xù)被盜的根源,形成有效打擊和防范文物犯罪的措施。整改措施不到位,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未堅持問題導向,從體制、機制上查找問題,厘清責任,健全機構,充實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責任體系。

□責任追究

推動各地將文物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京華時報:去年清東陵被盜時國家文物局就約談了唐山有關部門,但是就在落實約談整改過程中,又發(fā)生了案件。如何確保約談的整改內容落到實處?除了約談,從制度層面是否有其他舉措對類似情況進行處理?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去年溫僖貴妃墓被盜之后,已經(jīng)追究了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但責任追究不到位。責任落實肯定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今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就提出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評估機制,每年對本行政區(qū)域的文物保存狀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因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京華時報:會否推動全國各省份將文物安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相關負責人: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目標。也希望各地把文物安全與執(zhí)法工作放在應有的位置加以重視,盡早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特別是文物資源豐富的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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