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強制戒毒所(原勞教所)一名1980年出生的警察,干部檔案記載的出生年份卻為1976年,其檔案年齡早“出生”4年的原因,是其父親為了能把他招錄進本單位。
深讀就此事采訪了牡丹江市司法局現(xiàn)任局長張鳳剛,在被問及為什么年齡造假被查證屬實但未受到處理時,張局長表示,自己是后調(diào)到司法局的,并不清楚當時具體的情況。
副所長虛報兒子年齡招進本單位
日前,有多名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強制戒毒所(原勞教所)在職及退休干警通過爆料平臺向深讀爆料稱,該單位原副所長為了能讓兒子進入勞教所工作,通過虛構出生年月的手段造假,使其兒子順利進入勞教所工作,并在入黨后被提拔成為單位的中層干部。
據(jù)爆料者反映,原勞教所的副所長隋某某有個兒子叫隋某,該人出生于1980年。
1998年的時候,勞教所為干警子女專門進行了一次招錄,解決這些子女到勞教所上班的問題。當時只有18歲的隋某被招錄進了勞教所,并且順利的轉正、進入國家干部編制及入黨,在入黨后又被提拔為勞教所管理科副科長,享受副科級待遇。
由于被招錄的多名干警子女沒有被轉為正式的國家干部身份,因此這些人對于身為副所長兒子的隋某被轉正表示不能理解。
就在此時,有人發(fā)現(xiàn)隋某的年齡有造假的嫌疑,因為其在干部檔案上顯示的出生年月為1976年6月,檔案的年齡與實際年齡明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