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駕車不系安全帶將罰款50元記2分
2016-09-26 16:34:00 來源: 長江網(wǎng)

    

長江網(wǎng)訊(通訊員李佳 張海松)近日,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發(fā)布公告,從今年10月1日開始,全市電子警察將正式開始抓拍駕車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

據(jù)介紹,開車不系安全帶的駕駛員,從10月1日開始,將面臨相應(yīng)的處罰。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記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記分。

相關(guān)人士表示,2013年7月,武漢市公安交管局推出的“雙十”便民措施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作為“10種實施警告處罰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中的第一種,駕駛員是接受“警告”處罰的,并沒有罰款。

對此,市交管部門介紹,鑒于近年來因駕駛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導(dǎo)致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情況日益增多,為加強對此類違法行為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作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記分。”的處罰決定。2013年“雙十”便民舉措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駛時,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接受“警告”處罰,不予罰款”的規(guī)定不再執(zhí)行。

目前,武漢市有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各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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