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1月9日電(記者劉明洋 王凱蕾)針對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表決通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9日在此間舉行專題研討會。與會專家表示,此次人大釋法及時、合法、必要,是對香港法治的有力維護,展現(xiàn)了中央依法遏制、打擊“港獨”勢力的決心和能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在會上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權威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特區(qū)任何法律都不得與人大解釋相抵觸,特區(qū)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必須一體執(zhí)行,容不得半點含糊。此次人大釋法是在權衡輕重后慎重決定的,其法理和法律依據(jù)充分,得到絕大多數(shù)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且非常及時和必要。
陳佐洱指出,在新一屆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的神圣、莊嚴場合,除了個別候任議員蓄意宣揚“港獨”主張,并侮辱國家和民族外,還有人在宣誓儀式中擅自添加“私料”,褻瀆宣誓效忠。現(xiàn)在,對這一切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方式的處理,都明明白白有法可依了。
他表示,“港獨”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和廣大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中央絕不可能坐視不管。釋法不僅針對目前的情況,更著眼長遠有效遏制“港獨”,阻止“港獨”分子混入香港政治架構。釋法既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也是香港立法會正常運作、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區(qū)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世界各國對分裂國家的行為都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中央必須確保香港政治架構的安全。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此次人大釋法針對宣誓內(nèi)容、性質、程序以及違法宣誓的法律后果進行了清晰解釋,達到了正本清源、釋疑解惑的效果,有力維護了國家主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權威。
他指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guī)定的本質是政治效忠問題,而政治效忠是世界各國對重要公職人員的通行要求和基本準則,“港人治港”必須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不能損害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說,“港獨”分子的囂張言行引起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nèi)全體中國人的公憤,此次人大釋法得人心、快人心。人大釋法讓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內(nèi)容更具體、細致,更具操作性。它對何謂“有效宣誓”訂立了明確的指引和準則,也清楚說明無效宣誓會帶來什么后果,讓特區(qū)公職人員和普羅大眾在宣誓問題上更有法可依、有規(guī)可循,可確保宣誓的莊嚴性和重要性。
他認為,此次人大釋法合憲合法,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全面、準確實施,有利于促進香港的政治穩(wěn)定。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顧敏康指出,人大釋法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內(nèi)容。在憲制層面,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在憲法和基本法相關條款中規(guī)定得很清楚,是對基本法最權威的解釋主體。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漫無邊際的,要在法律框架之內(nèi)。散布“港獨”言行,是違法的。
香港紫荊研究院副院長周文港表示,人大釋法在法治軌道上解決基本法相關條款執(zhí)行過程中的爭議問題,是對香港法治的有力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