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關鍵時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的出臺,符合全社會的期盼。”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企業(yè)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研究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張文魁表示,《意見》把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與增強人民群眾財富財產的安全感、增強社會信心、形成良好預期,保持經(jīng)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國家長治久安聯(lián)系在一起,這在中央文件中是第一次。“這樣的認識,如果能夠在未來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中得到充分、具體的體現(xiàn),那么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就能邁出堅實步伐?!睆埼目f。
針對有輿論認為,《意見》的出臺,是應對當前民間投資下滑、經(jīng)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而采取的措施,張文魁表示,不排除產權保護措施的強化與完善會對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國民經(jīng)濟起到提振作用,但如果僅僅把這份意見理解為一場“及時雨”,那就是短視的、功利的。
張文魁表示,產權保護的根本方向是法治化。不實行法治,財產權利也有可能在一段時期里獲得較好保護,但并不牢靠。盡管產權保護法治化將是一個較長的過程,但只要堅定地朝著這個方向不停地走下去,產權保護制度就會越來越完善、可靠。
由于產權保護不僅涉及公權力對私人財產的侵害,也涉及私人之間的財產與合同糾紛,所以在產權爭執(zhí)和爭奪中,權利界限遠遠不是“小蔥拌豆腐”那樣一清二白,這給權利界定和判定帶來很多挑戰(zhàn)。
在張文魁看來,要建立法治化的產權保護體系,特別是保護非公財產權利,就應該像《意見》指出的那樣,審慎把握處理產權和經(jīng)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區(qū)分經(jīng)濟糾紛與經(jīng)濟犯罪等各種復雜的界限,防范刑事執(zhí)法介入經(jīng)濟糾紛,防止選擇性執(zhí)法。特別重要的是,要提高司法的專業(yè)性,要防止權力對司法的干預,要對公權力進行限制和約束。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著眼長遠,著力當下,抓緊解決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總結宣傳一批依法有效保護產權的好做法、好經(jīng)驗、好案例,推動形成保護產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張文魁表示,有時候具體判例對于扭轉信心下滑所起到的作用,或許比100份文件都要強,希望能盡快看到釋放依法保護產權強烈信號的具體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