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門店開業(yè)2周年慶燃放煙花
2017-01-12 11:42:00 來源: 大河網(wǎng)

本想著在門店開業(yè)兩周年紀(jì)念日時燃放煙花喜慶一下,沒想到被罰了款。昨日下午,漯河市民潘某后悔地說:“之前想著沒事,沒想到還真處罰了,千萬別拿政府的管理規(guī)定不當(dāng)回事”。

1月9日18時許,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金山警務(wù)隊隊長倪冠華帶領(lǐng)民警在黃河路巡邏時,突然聽到不遠(yuǎn)處有燃放煙花爆竹的響聲。原來,昌建東外灘廣場上的一家門店前正在舉行演出活動?!敖?jīng)詢問,潘某聲稱為增加店慶的熱鬧氣氛,在舉辦慶祝活動時,潘某帶員工燃放了八箱煙花和10000響的鞭炮一掛?!蹦吖谌A告訴記者,潘某的行為構(gòu)成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根據(j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他們依法對潘某作出罰款500元處罰,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這是漯河市今年首例違規(guī)燃放煙花被罰的案件,今年春節(jié)漯河市將會實施最嚴(yán) 燃放煙花爆竹 禁令?!睋?jù)介紹,去年11月16日,漯河市出臺《漯河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guī)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邊界為:西至京廣高鐵,東以廬山路及其延伸線為界,北至龍江路,南以漯舞路-107國道-南環(huán)路-金山路向南-東方紅路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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