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負(fù)責(zé)“占中”清場的7名香港警察,今天全部被判入獄兩年。這個判決,讓法庭外的一些香港市民當(dāng)場痛哭失聲。另一邊,“占中”支持者和反對派媒體一片歡呼。
“占中”是大規(guī)模違法行動,香港警察在“占中”79天里,承受著違法占道者雨點(diǎn)般的言語辱罵、肢體沖撞、雨傘戳刺、尿液噴灑,辛苦萬分地連續(xù)作戰(zhàn),為香港立下汗馬功勞。如今,“占中”者普遍獲輕判,警察卻鋃鐺入獄,賠盡前程,是什么道理?
讓人淚崩的判決
我們來看看這個案子。
2014年10月14日晚,幾百名違法“占中”示威者沖上馬路,用鐵柵欄、裝滿水的大型塑料障礙物和水泥磚塊,堵塞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干道——龍和道。次日凌晨,警方動手清除路障,遭示威者抵制、糾纏和推撞,其間,被稱為“大狀黨”的香港反對派成員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后拒捕。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
2015年10月,曾健超和7名警員分別被起訴。2016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襲警和拒捕罪,被判監(jiān)5周,因刑期短而獲保釋。香港警隊內(nèi)部力挺7人,為他們籌得1000萬港元,協(xié)助聘請“星級大狀”應(yīng)戰(zhàn)。
2月14日,7名警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并須立即收押。今天(17日)早上,英國法官杜大衛(wèi)判刑時稱控罪嚴(yán)重,以兩年半作為量刑起點(diǎn),考慮各被告初犯、服務(wù)社會、失去長俸及處理“占中”時承受壓力,額外減刑半年,總刑期兩年。
從普通老百姓的角度,這種判決顯然是毫無道理的。判決之前,香港法院外便聚集大批民眾,舉著“警察抓賊是天職”“占中暴徒要收監(jiān)”“天地有正氣”等標(biāo)語,高喊“警察無罪”等口號支持7名警察。首被告被裁定罪成后,香港市民寫了逾千封求情信給法庭,為他求情。香港導(dǎo)演高志森因不滿判決,公開斥杜大衛(wèi)是“狗官”。17日判決生效后,一名女子在庭外嚎啕大哭,她冷靜下來后表示,自己和警察非親非故,只是覺得判決對警察很不公,“判重了”,“警察很難做”,而且曾健超并非無辜挨打。
17日,“保衛(wèi)香港運(yùn)動”約40人游行到灣仔警察總部,發(fā)起人向警察遞交感謝卡,對警察在“占中”期間盡忠職守致以謝意,表示希望香港特首梁振英運(yùn)用權(quán)力特赦7名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