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傳媒·武漢晚報9月12日訊(通訊員張華俊 記者馬輝)昨天,江漢區(qū)第一工商所特別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所謂的“裝修全包”,“5個8”搞定,“7.89”萬搞定80平方米裝修,增加面積按“3個8”或者“789”元計價等廣告。這很可能是“天下掉下來的餡餅”,容易引爆“裝修后”的投訴。
來自該所的相關(guān)投訴顯示,沿河大道一家裝修公司,先以“全包低價家裝”引誘消費者到現(xiàn)場簽約,不少消費者為了省事,或者貪圖便宜,在還沒搞清楚合同具體條款的情況下,就草草先簽了合同。如果想解除合同,裝修公司就可以扣消費者的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裝修公司便放心大膽地加收“建材上樓費”“家電安裝費”等等;如果消費者覺得費用超預(yù)期,就再讓消費者“減項”:先是減去桌子柜子,再減去地板等。這樣七算八算,最后“全包”不僅變成了“非全包”,而且總裝修費也沒低多少。最重要的是家裝質(zhì)量也不敢恭維,還有不少還節(jié)外生枝,引發(fā)許多“裝修后”投訴。
廣告宣稱“5個8”包裝修
實際支出遠遠超出8.8888萬
周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今年4月,他看到電視廣告上說,“5個8”(8.8888萬)包裝修,超出部分每平方米按“3個8”(888元)算錢。
周先生隨后與裝修公司草簽了一份合同,因為許多裝修的具體事情都沒定下來,所以在合同上注明“此合同不作最終版本”。
草簽后,裝修公司要求按房屋“建筑面積”收每平方米的裝修費,周先生覺得不合理,經(jīng)協(xié)商按房屋的實際裝修面積算錢。七算八算,裝修費達到13萬多元。
為了減少超支的部分,周先生按公司的建議,減了一些裝修項目,“減項”后,公司要退給他4萬元,可是,公司卻不愿意退錢。經(jīng)反復(fù)商議,公司同意退錢,但又提出新的條件:“不退現(xiàn)金,以建筑材料抵現(xiàn)金”。
于是,周先生投訴到12315,以求公正解決。
多加十多萬元裝修費
墻面裝飾板充當(dāng)?shù)匕?/p>
2015年6月,單女士看到一家裝修公司的廣告計算了一下,她家全包16萬可以搞定??墒窃诤炗喓贤?,裝修公司突然說16萬元不夠,要加錢,但總費用保證不會超過20萬元。誰知,這錢那錢一加,總共交了27萬元,遠遠高出了當(dāng)初的“廣告全包價”。
裝修兩年不到,單女士家里的天花板修了兩次。最令人氣憤的是,地板裝后不久就拱了起來,解決后地板又被水浸了,隨后地板又開裂了。單女士找裝修公司討說法時,裝修公司要找地板商,地板商說同型號的地板停產(chǎn)了。
單女士討要說法,裝修公司這時才透露了實情:她選擇的地板,其實不是地板,而是裝飾墻面的裝飾板。
單女士認為,當(dāng)時選擇地板時,自己也不懂行;商家也沒有說這是裝飾墻面的裝飾板?,F(xiàn)在裝修公司說這個問題是由單女士本人的“人為原因”引發(fā)的質(zhì)量問題,不能享受合同上承諾的“兩年三包”。
加3000元“建材上樓費”
裝修后水電油漆全有問題
2016年8月,胡女士看到的廣告承諾,7.89萬元可裝修80平方米的房子,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789元“累加”算錢。胡女士家的房子是80平方米,裝修公司說需要8.6萬元,而且承諾:再也不會加錢了。胡女士交了款。
哪知開始動工了,把建筑材料運送上26樓,要加收“上樓費”3000多元,最后一合計,總裝修預(yù)算達到了11.8萬元。胡女士只好按商家建議“減項”,為以防萬一,胡女士請來搞裝修的內(nèi)行朋友來進行“減項”,朋友覺得柜子和地板的質(zhì)量簡直不敢恭維,完全可以減去不要。到后來,胡女士為了工程進度,還是加了1000元的“上樓費”。
裝修后更是問題百出,先是水管漏水,后是電路的正負極接反了;衛(wèi)生間的瓷磚有的接縫空隙太大,有的沒有貼緊墻面,里面是空的;最要命是墻壁油漆,本色應(yīng)該是米色,結(jié)果卻出現(xiàn)淺紅和淺綠色;而且墻面還刷得不平整。
“免費包安裝”不算數(shù)
墊付款遲遲不到位
李女士聽到廣播說,沿河大道有家裝修公司,80平方米房屋全包8萬多元,省事又便宜。她是一個最怕麻煩的人,就決定請這家公司裝修。
她家的房子按廣告只需8萬多元,可商家預(yù)算達到11萬元,她要求減去“地暖和部分電器”等項目,保留“灶具、煙機、熱水器”等項目,最后,所有費用“全包”,結(jié)算了近10萬元。
可是,安裝好“灶具、煙機、熱水器”后,安裝人員要她交1318元的安裝費,她要安裝人員找裝修公司要安裝費。于是,李女士找公司經(jīng)理處理此事,公司經(jīng)理說劉設(shè)計師走了,他答應(yīng)的免費安裝不算數(shù)。在李女士的據(jù)理力爭下,公司經(jīng)理最后同意由李女士墊付安裝費。可是,公司卻遲遲不給錢。
目前,江漢區(qū)第一工商所正在對相關(guān)投訴進行調(diào)查處理。由于該公司投訴較多,尤其是重復(fù)投訴較多,工商所已決定約談相關(guān)負責(zé)人,對消費者的投訴給予一個滿意答復(f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