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食品的“免死金牌”誰給的
2014-08-19 16:56:25 來源: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肯德基為代表的洋產品,帶著一股“先進之風”進駐中國市場。統(tǒng)一的裝修、干凈的就餐環(huán)境,讓人把他們和衛(wèi)生安全畫上了等號。然而,幾十年后,擁有大批“粉絲”的洋產品們,卻屢屢被曝食品安全問題。媒體總結發(fā)現,近5年來,在華的洋快餐店已曝出至少17起食品安全事件,但受到處罰的寥寥無幾。是什么讓他們如此我行我素?

  應該說,涉事洋品牌在國外都有不錯的聲譽。使用過期肉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美國一家創(chuàng)立于1909年的老牌集團;屢次被曝光的麥當勞、肯德基也有60多年的歷史。在其他地方老老實實做生意的品牌,為何一進中國便耍起了滑頭?或許,內外因兼而有之。內因而論,是源于資本逐利,有空子就要鉆;外因則是我們的市場環(huán)境和監(jiān)管環(huán)境,給了洋品牌太多可以鉆的漏洞。

  想象一下,恪守規(guī)矩的洋品牌到了國內,突然“驚喜地”發(fā)現,原來可以使用過期肉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消費者還發(fā)現不了。那么,何樂而不為?更讓其沒有后顧之憂的是,即便被曝光,也可以用“個別事件”搪塞;搪塞不了,就發(fā)公告道個歉;即便不幸被查處,交一點罰款,最多關門整頓幾天,就可以恢復營業(yè)。以2011年味千拉面“湯底勾兌”事件為例,有關部門開出20萬元的罰款,這一數字不足其當時一天利潤的1/5。但這事到了國外那就另當別論了:英格蘭一家餐館因菜品導致一名顧客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最終被處以45萬英鎊(約合人民幣468萬元)的罰款,飯店最終因無力負擔而宣布倒閉。

    近年來,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被多次擺上臺面,究其原因,或許與我國立法制度的特點有一定關系。英美等國執(zhí)行的是判例法,即過去的法院判決能夠作為法律依據,靈活度更高;在我國,所有的判決必須依照成文的法律進行,而一部法律的修訂需要時日。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法》對大部分違法行為都有界定,但卻存在規(guī)定不夠具體、不夠詳細、力度不夠等情況。

  經濟學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從另一個方面解釋了洋品牌的有恃無恐。如果環(huán)境為商家的不法行為創(chuàng)造了肥沃土壤,原本守法的人就可能因利潤吸引、競爭壓力等,加入不法商家陣營。從這個角度來說,給了洋品牌免死金牌的并非哪個人或哪個部門,而是整個社會的不良環(huán)境,比如,法律還不夠細、不夠嚴;監(jiān)管存在漏洞;消費者盲目依賴等。當然,更重要的是,作為有聲望的全球性企業(yè),為何一再放任自己降低標準,這本身是要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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