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部分車輛,共計577590輛。
召回車型
(一)2009年9月10日至2014年5月9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高爾夫A6 1.4T、1.6L、2.0T汽車,共計416364輛;
(二)2010年7月5日至2012年3月1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速騰1.4T、1.6L、1.8T汽車,共計161226輛。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部分車輛,在空氣濕度較高、溫度快速變化和震動等特定情況下,保護車外照明燈的保險絲可能因過熱而失效,導致部分車外照明燈(如右前側近光燈、左后側制動燈、牌照燈等)無法正常工作,存在安全隱患。在此情況下,車輛電路可確保車輛周圍其它燈光繼續(xù)照明,組合儀表的顯示屏將向用戶發(fā)出燈光異常警告。
解決措施
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將為召回范圍內車輛免費更換改進后的燈光保險絲,以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