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評論員屈旌
28日,兩段游客踩踏七彩丹霞巖體的視頻熱傳。視頻中的男子一邊踩踏地面,一邊宣揚其“破壞了六千年的(原始地貌)”。對此,甘肅張掖證實地貌被破壞,2人已自首。(據8月29日中新網)
明知自然資源珍貴脆弱,偏偏為博眼球,以蠻橫愚行大肆破壞,還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在罵聲中收割流量。這般明目張膽,蓄意觸犯法規(guī),踐踏文明,即便是自首道歉,也很難得到輿論原諒,大家?guī)缀醍惪谕?,要求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該注意的是,該游客提及,是看到新聞中說,七彩丹霞巖體踩一腳需要60年恢復,所以故意來挑釁。他所說的這則新聞,應該就發(fā)生在8月15日,當時一名女游客翻越護欄,腳踩丹霞地貌拍照,被工作人員勸阻時還反嗆,當時也被人發(fā)上了網。
由于景區(qū)未實行實名購票,無法將那位女游客納入黑名單,事件也就不了了之?;蛟S,正因為看到違規(guī)成本這么低,“踩沙男”才敢于為博眼球,效仿丑陋行徑。
如此珍貴的地貌,如此無力的保護,怎能讓人不感到擔憂?而此次事件中,視頻拍攝者所踩踏的后山,是還未正式開發(fā)的特級保護區(qū)。那么,這些人是怎么輕易進入,還能上網直播的?管理方就沒有實行任何有效的禁入措施嗎?
越美好的東西越脆弱,更需要加倍珍惜。既然丹霞地貌如此珍貴,又如此容易被破壞,實在是應該有更有力、更萬無一失的保護措施。畢竟,就算再怎么重罰嚴懲,不可再生的資源被破壞了,終究是無可挽回。是景區(qū)重視旅游收入從而不敢嚴管游客?還是指望坐地賣票,不愿加大投入?抑或只是心存僥幸惰懶,寄希望于大家自覺?無論如何,這樣的保護力度,都很難說合格。
聲音
光明網: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早已寫入刑法,為何卻鮮有受到刑事追究的個例?
網友“魅力行”:如果破壞景區(qū)的人得不到懲罰,今后會有更多的人破壞景區(qū)。
繪圖/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