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記者陳凌墨通訊員王丹)昨日,《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從政府部門職責、家暴預防、家暴處置、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它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的反家暴協(xié)調機制,加強政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yè)單位的統(tǒng)籌合作,共同做好反家暴工作。公安機關接到家暴報案后應及時出警;家暴受害人或將享受政府臨時庇護所。
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我省公安系統(tǒng)共接處涉及家暴警情47774件,投訴主體97%以上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