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勒索失足女20歲男子兩度入獄
2018-11-13 07:26: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張理晶通訊員王春曉童德軍)20歲男子劉某,曾因假冒警察敲詐勒索失足女被判入獄兩年,出獄后不思悔改,再次犯案。記者昨日從硚口區(qū)檢察院獲悉,硚口區(q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5年,劉某在武昌區(qū)的一發(fā)廊私下交易,將一失足女帶至賓館。在賓館里,劉某以警察的身份對失足女進行罰款,并強迫拍下對方裸照作為“證據”留存。考慮到劉某系初犯,且不滿十八周歲,法院最終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兩年。
    然而,出獄后的劉某并沒有吸取教訓,今年2月劉某從市場購買了無線對講機、皮靴、藍牙耳機等警務用品。2月8日晚,劉某來到硚口區(qū)一按摩店,在“技師”帶領下,進入了房間,詢問完“技師”服務項目后,劉某確認店內有“特殊服務”,便順手給了對方一耳光,稱自己是便衣警察,專查黃賭毒。最初,“技師”并不相信,沒想到劉某攜帶的對講機在此時響了起來,“我們已將按摩店包圍……”。劉某隨即走出房間,要求所有人抱頭蹲下,同時出示了自己的假警官證,還打了個電話,請求“隊員”把車開過來,把人帶回警局做筆錄、交罰款。
    隨后,劉某按照“老套路”,將七名“技師”帶入屋內進行拍裸照“保留證據”。并按照每人從業(yè)時長,劉某分別給7人開出從6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罰款。期間,有“技師”說話聲音稍微大一點,劉某就扇其耳光。在劉某多次施暴之后,“技師”們意識到他是假警察,但為了確保人身安全,并未反抗。按照劉某要求,“技師”們通過手機轉賬的方式分別繳納了罰款,合計25000元。被害人當日報警,次日下午,警方將劉某抓獲歸案。
    據劉某交代,他之所以選擇失足女下手,是因為她們也從事違法活動,肯定不敢報警。另外,劉某認為自己以前之所以被抓,是因為太年輕作案經驗不足,留下了諸多“破綻”,所以才決定再次作案,彌補當年的“缺憾”。9月26日,硚口區(q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八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假警察”有個共同特征,他們通常都會暗示可以“私了”。如果對警察身份有疑慮,可以撥打110,通過詢問對方的警官號、姓名,以及所在部門等信息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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