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未完好有效 是拿安全當兒戲
2019-03-27 07:16: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本周為您講解的是“2.13”江漢區(qū)紅光小區(qū)火災事故,火災發(fā)生于2018年2月13日,過火面積約10平方米,受災3戶,火災損失78000余元,無人傷亡。經消防部門綜合調查,起火部位為江漢區(qū)紅光小區(qū) 19棟 1單元104室西南側廚房外雜物處,起火原因不能排除外來火源引燃周圍可燃物引發(fā)火災。消防部門在進行火災調查時發(fā)現,該小區(qū)內的滅火器老化失效,且無自動滅火設施。消防部門提醒:消防設施未完好有效,是拿安全當兒戲。
    起火建筑位于江漢區(qū)新灣路40號紅光小區(qū)19棟1單元,該建筑建于1996年,是一棟7層的住宅樓。消防部門在進行火災調查時發(fā)現,該建筑內的滅火器老化失效,無自動滅火設施,另外該小區(qū)的室外消火栓數量也不足。
    近年來,公眾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升,但從實踐來看,仍有不少居民家庭防火意識不夠,家中難覓消防器材蹤影,不熟悉常規(guī)消防器材操作。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由于居民家庭防火意識淡薄,很多家庭根本沒有購買滅火器材的計劃;其二、由于家用消防器材長期備受冷落,因此商場、超市現在基本不設置家用消防器材的銷售柜臺。
    消防部門提醒:很多居民存在僥幸心理,覺得家庭起火概率不高,過于依賴消防員到場滅火,但事實上,消防更多以防火為主、滅火為輔,居民家中不慎發(fā)生火災,自救滅火比消防員到場處置效率往往更高,家中常備實用性消防器材顯得尤為必要。掌握日常消防常識是在火災中逃生的基礎,同時家中備用的消防器材可以有效處置初起火災,如果家中火勢過大,無法自行撲救,使用防煙面罩、安全繩、應急手電筒等消防器材,可以幫助被困人員逃離火場。十幾元或者近百元的投入可以減少大量損失。
    下一期消防專欄將為您深度剖析這起火災暴露出的消防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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