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用假證乘機被罰千元
2019-05-12 07:17: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劉利鵬 通訊員柯軻)10日,女子王某因用偽造的假身份證過安檢,被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處以行政罰款1000元的處罰。
    當天,機場公安局航站區(qū)派出所接到天河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一名女性旅客疑似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件。民警趕至現(xiàn)場進行調查。
    原來這名使用假身份證的女子姓王,本準備和朋友一起,乘坐航班前往云南麗江旅游。在過安檢時,工作人員發(fā)覺王某的身份證制作粗糙,懷疑其使用假身份證。
    經(jīng)民警調查,王某交代,幾年前因為要上班,想把年齡改小一點,因此找人制作了一張假身份證,將其出生年份從1980年改為1990年,姓名和身份證號也是假的。此次去麗江旅游,機票是用真實身份證購買的,真實身份證也帶在身邊,但過安檢時,無意間錯將假身份證拿出來了。民警排除王某其他違法犯罪嫌疑后,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行政罰款1000元。
    機場警方提醒廣大旅客,乘坐飛機時應使用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證件丟失、過期的可以到天河機場T3航站樓四樓公安辦證窗口辦理《臨時乘機證明》。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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