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買農村宅基地不受法律保護
2013-12-13 04:01:01 來源:重慶晚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wěn)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本驼剡@一熱點話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明確表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目的是增加農民收入

他說,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標是要健全和維護我國基本土地制度,平等保護兩種所有權,建立起適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各種土地要素有序流動、平等交換、合理利用的土地市場。改革的出發(fā)點是要維護農民集體的土地權益,使宅基地權利得到切實保護,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胡存智說,解決農村宅基地的問題,首先要切實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完善好宅基地管理制度,同時要探索宅基地上的農民住房的財產性收益的路子。

本集體成員才能使用

宅基地轉讓是否意味著城里人可以去農村買宅基地?胡存智強調,這是方向性誤解。按照我國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密切關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才能使用這塊宅基地。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購買還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農村宅基地,都是違反法律的。

不是為了解決建設用地

如何看待《決定》提出“選擇若干地區(qū)試點,慎重穩(wěn)妥推進農民宅基地抵押擔保轉讓”?胡存智指出,以試點來穩(wěn)妥推進十分有必要。改革的根本出發(fā)點是探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路子,不是為了解決建設用地指標,也不是為了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要。宅基地一旦抵押權實現,就涉及轉讓問題,結合農村住房一戶一宅基本國情,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民唯一住房,轉讓后農民是否有住房保障,就涉及重大的社會問題。

另外,抵押擔保轉讓過程中,還會遇到房地一體化問題,房屋轉出去了,轉給誰了,誰來接受,在法律上宅基地使用有明確的規(guī)定,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使用宅基地,所以我們還要處理好相應的法律關系。

國土資源部近期正在研究準備出臺農村宅基地有關政策措施。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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