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引糾紛 法官暖心慰問老人
2017-01-07 12:20:00 來源:騰訊大楚網(wǎng)

1月5日上午,安陸市府城辦事處70高齡的老人商某與某置業(yè)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案,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商某緊緊握著安陸法院民商事第三審判團隊女法官朱珊的手倍感溫暖:“我這一輩子打了一次官司,原來以為法官很威嚴,難以接近,那曉得法官這么和藹、親切、公平!”

2012年9月26日,安陸某置業(yè)公司與商某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將位于安陸市某家園B區(qū)某幢某單元507號房屋出售給商某,總房款為38余萬元,交房時間為2012年9月26日前。商某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購房款并入住房屋。2015年,尚某因未能辦理到所購買房屋的權屬證書與安陸某置業(yè)公司發(fā)生糾紛,并幾次到安陸市信訪局信訪要求解決糾紛。

2016年10月28日,安陸法院民商事第三審判團隊受理這件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朱法官從案件信息中發(fā)現(xiàn)商某是一位70高齡的老人,便主動到商某家中了解案情,得知商某最大的怨言是置業(yè)公司多次承諾向其交付房屋權屬證書,均為兌現(xiàn)。商某因自己歲數(shù)高又病情纏身,希望早日將房屋權屬證書辦理到女兒名下,好安心享受晚年。于是朱法官一邊安慰老人不要著急,一邊與某置業(yè)公司打電話。經了解,商某的房屋屬于拆遷還建房,合同是與尚某及其家人共同簽訂,現(xiàn)尚某要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其女兒名下,不動產登記局要求補充手續(xù),特別是該小區(qū)拆遷時,還有手續(xù)需要完備。

今年元旦一上班,朱法官在某置業(yè)公司組織了三次面對面的調解,最終雙方不計前嫌,相讓互諒,達成了一致協(xié)議,某置業(yè)公司定于2017年5月1日前向商某交付房屋的權屬證書。商某領調解書時,朱法官又是給老人倒熱水,又是搬凳子讓座,問寒問暖。商某臨走時,朱法官還拉住老人的手說:“祝你一路平安”,商某倍感司法的溫暖。(董志新 袁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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