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記者付志林通訊員黃軒)7日,黃岡市紀委曝光了4起縣處級干部腐敗案例,4人均被雙開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胡清明,男,湖北浠水人,1962年4月出生,2014年12月任黃岡市住建委黨組書記、主任。經(jīng)查,胡清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有長期參加迷信活動、收受他人禮品禮金、擅自決定重大事項等行為;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共財物占為己有,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宋楊,男,湖北武穴人,1973年8月出生,2016年10月任浠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經(jīng)查,宋楊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于智勇,男,湖北蘄春人,1957年6月出生,2015年8月任黃岡市國資委副調(diào)研員。經(jīng)查,于智勇違反廉潔紀律和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張宏兵,男,江蘇興化人,1969年2月出生,2013年12月任龍感湖管理區(qū)黨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政法委書記。經(jīng)查,張宏兵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規(guī)定,侵占公私財物,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獲利,多次與服務管理對象“帶彩”娛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涉嫌犯罪。
上述4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性質(zhì)惡劣、情節(jié)嚴重,均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