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許爸爸來探望?10歲女孩用“法”說通了媽媽
楚天都市報3月19日訊 爸爸媽媽離婚后,媽媽禁止10歲的女兒小莉與爸爸見面。從課堂上學習法律案例的她,最終用法說服了媽媽。今日,小莉告訴記者,她每個星期都可以見上爸爸一面了。
去年6月,小莉的父母離婚,小莉被法院判給媽媽撫養(yǎng)。不料,媽媽告訴小莉,“從今往后,只當沒有親生爸爸,不準跟爸爸見面?!庇幸淮?,想念爸爸的小莉,出門去找爸爸,媽媽發(fā)現(xiàn)后,將關在家時,不準她出門,小莉非常苦悶和委屈。
去年12月4日,武漢市青山區(qū)“法護青芽”活動展開,青山區(qū)司法局編寫了《法律意識養(yǎng)成讀本》,通過案例,向孩子們普法。隨后,該區(qū)司法局與教育局聯(lián)手,每學期在思想品德課程中,用出8個課時,學習法律知識。
“我的情況,與案例非常像,我回家告訴媽媽,她不準我見爸爸,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權。”當小莉學到“法律是我們的保護神”第一個案例時,她底氣十足。
當天放學后,小莉拿出了讀本,跟媽媽講“法”,“探望爸爸是我的權利,我想見爸爸。”
“拿你沒有辦法,要見你爸爸,就見吧!”小莉的媽媽看了讀本后,從此不再反對小莉與爸爸見面和出玩了。
每周五,小莉可以跟爸爸一起吃飯,甚至父女倆可以呆一個晚上。如今的小莉,時常露出笑臉。
(責編 徐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