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漢首試一審重大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
湖北日報訊3月26日上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在一審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并當庭宣判?!氨桓嫒颂锬?,剛才宣讀的起訴書確認你自愿認罪認罰是否屬實?”“你是否于2017年10月23日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你是否同意公訴機關(guān)提出的量刑建議?”……
不同于以往一審重大刑事案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審判長就以上問題向被告人依次發(fā)問。
由于被告人田某自愿認罪,對檢察機關(guān)的指控、量刑建議均無異議,庭審過程大大簡化。公訴機關(guān)當庭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2年,田某表示認同,法庭審查評議后予以確認。審判長當庭宣判:田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2萬元。庭審用時40分鐘。
據(jù)承辦法官介紹,該案中,田某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000克以上,基準刑本為15年,由于其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對公訴機關(guān)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法庭當庭采納,予以從寬處罰。
2016年11月,武漢被確定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國試點城市。截至2018年2月底,該市各基層法院共審結(jié)認罪認罰從寬刑事案件8723件,占同期審結(jié)全部刑事案件56.8%,適用速裁程序?qū)徖?357件。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秦慕萍說,在武漢,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qū)徖碚J罪認罰從寬案件,已成常態(tài)。此次進一步延伸至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重大刑事案件,將試點工作繼續(xù)向前推進。
責編:祁琪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