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住房公積金貸款擬出臺新政策 武漢人外地繳存回漢可公貸買房
2018-04-17 08:27:00 來源:荊楚網(wǎng)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朱澤)在武漢市以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武漢人,回漢購房時符合條件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記者昨日獲悉,《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xì)則(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已開始公示,對相關(guān)細(xì)則做了明確規(guī)定。

根據(jù)該意見稿,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具有武漢市戶籍,在武漢市行政區(qū)域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在武漢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向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有武漢市戶籍且在武漢市行政區(qū)域外連續(x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dá)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可申請異地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明確規(guī)定,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異地貸款)的,無論貸款是否已結(jié)清,武漢公積金中心不受理其異地貸款申請。

在提取方面,借款人異地貸款正常還款一年后,可憑借款抵押合同、還貸明細(xì)、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和婚姻關(guān)系證明,每年向繳存城市中心申請?zhí)崛∽》抗e金,匯入武漢公積金中心指定賬戶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直至異地貸款結(jié)清。

楚天都市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2014年開始,武漢市開始實施的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僅限于武漢、長沙、合肥、南昌、成都等城市范圍內(nèi)實施,此次意見稿通過后,異地貸款政策將全國通用,對于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武漢人來說,回漢購房將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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