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fā)布第1號河湖長令 將全面清理河流湖泊
2018-04-18 11:07: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原標題:武漢發(fā)布第1號河湖長令,河流湖泊的岸坡水面水底全面清理

楚天都市報4月17日訊17日,記者從武漢市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武漢正式發(fā)布河湖長第1號令:從4月中旬至5月份,在全市范圍內(nèi)集中開展“春季碧水攻堅戰(zhàn)”。

武漢市河長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是武漢河湖長制工作由“見河長”向“見行動”“見成效”邁進的關鍵年,該市結合近期迎汛備汛、河道清障、排水疏撈、黑臭水體治理和重點水體水質(zhì)提升等工作,從4月中旬至5月份,在全市范圍內(nèi)集中開展“春季碧水攻堅戰(zhàn)”。

活動期間,所有列入保護名錄的河流、湖泊,要做到“三清三無”和“三查三打”。“三清三無”即:“清岸坡”,清除岸坡垃圾、雜物雜草、亂墾亂種和畜禽污染,實現(xiàn)水邊無污染物;“清水面”,清理水面垃圾、有害水生植物和漁網(wǎng),實現(xiàn)水面無漂浮物;“清水底”,清理木樁、沉船、斷橋和殘壩,實現(xiàn)水中無障礙物?!叭槿颉奔矗骸安槲鬯迸拧?,排查河湖周邊排污口,摸清底數(shù)、查清源頭,發(fā)現(xiàn)一處,封堵一處,依法打擊嚴重影響水質(zhì)的污水亂排行為;“查垃圾亂倒”,排查水域周邊是否存在垃圾亂倒現(xiàn)象,加強宣傳引導力度,依法打擊嚴重破壞河湖環(huán)境的垃圾亂倒行為;“查違法建設”,排查涉河湖違法建設行為,加強水域空間管控,依法打擊非法侵占水域空間的亂占亂建行為。

據(jù)介紹,對行動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級河湖長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并以“回頭看”的形式確保整改到位;對重大問題要以督辦函、河湖長令的形式定向責令督辦;對履職不力、整改不實的單位和個人,要啟動問責追責機制,嚴肅處理。

  • 為你推薦
  • 公益播報
  • 公益匯
  • 進社區(qū)

熱點推薦

即時新聞

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