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一婆媳發(fā)生矛盾爭吵 女子竟用菜刀將婆婆砍傷
2018-04-23 08:55:00 來源:香城都市報

原標題:驚!咸寧一女子用菜刀將婆婆砍傷!只因為…

咸寧一對婆媳發(fā)生矛盾和爭吵,兒媳將婆婆砍傷…

媳婦因瑣事將婆婆砍傷,一句對不起取得婆婆刑事諒解。4月18日,咸安區(qū)檢察院對吳某涉嫌故意傷害案舉行公開審查逮捕聽證會。

今年3月1日晚7時許,咸安的童婆婆因家中電費過高發(fā)牢騷,說家里人不節(jié)約。兒媳吳某在自已房間聽到后以為婆婆在說她,心中暗自生氣。后來,吳某到衛(wèi)生間用 熱水器燒水,看見童婆婆在用她的洗衣機洗衣服,就不允許婆婆使用。

于是倆人發(fā)生爭吵和拉扯。吳某從廚房拿出菜刀,將婆婆右手腕砍傷,經法醫(yī)鑒定為輕傷一級 。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4月9日被刑拘后移送審查逮捕。

4月18日,咸安區(qū)檢察院就此案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近親屬、被害人及所在村委會干部等10余人來到咸安 區(qū)看守所參加聽證會。

“媽,對不起!我錯了!”吳某在訊問室見到婆婆童某后流下了悔恨的淚 水。

“將婆婆當親娘、將媳婦當閨女,婆媳之間沒有揭不過的坎。吳某因一時 沖動,釀下了犯罪的后果,現犯罪嫌疑人真誠悔過,被害人也諒解,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從輕處罰?!眳^(qū)人大代表、人民監(jiān)督員鐘賢會在聽證會上說道。

承辦檢察官在結合案件事實和主要證據、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jié),認為本 案系家庭瑣事引起,案發(fā)后犯罪嫌疑人吳某認罪悔過、積極賠償并現場取得婆婆諒 解,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擬對其作不批準逮捕決定。

責編:澹臺冬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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