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早8點醉漢要派出所給辦離婚證,遭拒后撒酒瘋
楚天都市報5月13日訊巴東縣東壤口鎮(zhèn)一位叫譚某行的人,酒后在派出所大吵大鬧,胡攪蠻纏,導(dǎo)致派出所長時間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原因竟然是因為派出所不辦理離婚證,他又不愿意去隔壁的民政窗口,酒醒后男子被警方拘留,方知后悔。
5月10日上午8時許,譚某行酒后到東壤口派出所辦理居民身份證和離婚手續(xù)。值班民警告訴他,辦理居民身份證和離婚手續(xù)都得去相隔不遠(yuǎn)的便民服務(wù)大廳,找公安戶籍窗口和民政窗口分別申請,出門右轉(zhuǎn),步行2分鐘就到。按理說,這件不是很復(fù)雜的事情解釋清楚了,可偏偏譚某行酒勁上來了,蠻橫無理竟然在派出所值班室大吵大鬧,不依不饒,以各種理由與民警糾纏不休,胡攪蠻纏。民警多次勸阻無效,致使派出所長時間無法開展正常警務(wù)工作,嚴(yán)重影響派出所辦公秩序。
約束致酒醒后,譚某行對自己可笑的行為后悔不已。警方對譚某行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