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質疑路燈被截“太浪費”,相關部門回復三點原因獲理解
長江日報融媒體5月19日訊漢口澳門路開明路車站旁的一處施工現(xiàn)場,一盞大型路燈被工人割成三段,擺放在地上,引市民質疑“太浪費”。19日,武漢市路燈管理局向長江日報記者解釋,現(xiàn)場3盞路燈須為過街天橋建設騰地方,因整體移走成本太高,該路燈又為特殊桿型,用在其他路段可能性低,故直接報廢。
19日下午3時許,有網(wǎng)友將上述一幕發(fā)至微博,圖片顯示,澳門路邊,一名工人手持氧割設備,對一盞路燈“腰斬”施工,不遠處,地上“躺”著數(shù)根已被截成3至5段的路燈桿。
圖為工人正在現(xiàn)場施工,網(wǎng)友“李斌11491”攝
記者趕到事發(fā)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已有3盞高10多米的弧形路燈被拆毀。一商戶說,大約10多年前,澳門路刷黑改造后,這些路燈就在這里“上崗”?!耙槐K路燈不便宜,能不能移到別處繼續(xù)發(fā)揮作用呢?”
現(xiàn)場,市政施工單位負責人表示,澳門路將整體進行路面綜合改造,路燈被拆的位置,將修建過街天橋。吳先生稱,三盞路燈非他們所拆,應該與前期的附屬設施遷移有關。
記者注意到,上述路燈鐵桿上標有“武漢路燈管理局”字樣。該局一位負責人稱:應市地產集團要求,澳門路上述路段修建過街天橋,需拆除3盞路燈燈桿,未進行大規(guī)模路燈拆除。
圖為路燈直接被截成數(shù)段,擺放在地上,記者尹勤兵攝
她表示,之所以現(xiàn)場解體拆除,基于三點考慮:受該路燈桿型限制,如不解體,則須租用12米大平板車、大型吊車配合運輸,租用車輛、吊裝費用過高;拆除路燈為特殊桿型,整體拆除后在其他路段使用可能性極??;截成多段后,會對回收物料再利用,盡量不造成浪費。
獲悉上述回應,附近商戶表示:“這三點原因說得有道理,可以理解!”
湖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馮桂林認為,這件小事,反映出了武漢市民很強的城市主人翁精神。同時,職能部門的回復及時、有理有據(jù),凸顯了積極回應民聲的態(tài)度,有利于市民與職能部門之間形成良性互動,值得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