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郭習松、通訊員衛(wèi)掌帥)5月28日從省糧食局獲悉,經國務院同意,2018年我國《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zhí)行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日前下發(fā)。當糧食市場收購價格持續(xù)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格時,《預案》在符合條件的相關地區(qū)啟動。
根據(jù)安排,小麥預案執(zhí)行區(qū)域為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6省,執(zhí)行時間為當年6月1日至9月30日;早秈稻預案執(zhí)行區(qū)域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5?。▍^(qū)),執(zhí)行時間為當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包括中晚秈稻和粳稻)預案執(zhí)行區(qū)域和時間為: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8?。▍^(qū)),當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遼寧、吉林、黑龍江3省,當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末。其他?。▍^(qū))是否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自主決定。
和往年相比,今年預案在執(zhí)行時間、啟動條件、收購標準等方面作了一些修訂。其中,小麥預案執(zhí)行時間從5月21日推遲到了6月1日,早秈稻從7月16日推遲到8月1日,中晚稻南方省份從9月16日推遲到10月10日,東北三省從10月10日推遲到11月1日。
啟動條件,從往年的“市場收購價格下跌到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格時”調整到了“當糧食市場收購價格持續(xù)3天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格時”。此外,還明確了停止條件,即當市場收購價格上升到最低收購價水平以上時,要及時停止收購。
“這是我國深化糧食供給側和收儲制度改革的一次重要變化,旨在增強預案啟動時間彈性,有利于市場充分博弈,形成主流價格,更好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省糧食局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年最大的不同還在于收購標準從國標五等級以上提高到了三等級以上 。“門檻提高,同時體現(xiàn)了高質量發(fā)展的新要求?!?/p>
據(jù)悉,今年最低收購價相鄰等級之間的差價仍按每斤0.02元掌握。此前,國家發(fā)改委已公布2018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小麥最低收購價格,分別為1.2元/斤、1.26元/斤、1.3元/斤、1.15元/斤,比2017年分別下調0.10元、0.1元、0.2元、0.03元。
根據(jù)《預案》),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質量標準或食品安全指標的非標準品小麥和稻谷,由各地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組織收購處置,最低收購價的具體水平,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印發(fā)<關于執(zhí)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國糧發(fā)〔2010〕17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